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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 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3-06-07 14:30 发布单位: 兴华幼儿园 浏览量: 7917 【公开】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 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总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园所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直接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6455745025P,现有一园五址,总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二路286号,办园规模为21个教学班,为省级园办学条件,计划招收7个小班,按省一级幼儿园标准收费,每人每月保教费1008元、伙食费400元,每学期按5个月一次性托收。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张老师)

27756120-1009(曹老师)

二、招生对象

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7个班。

中、大班不招收插班生。

三、招生范围

宝安区新安街道19小区及本社区适龄幼儿。

(说明:如学位有空余,招生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区域)

四、招生程序

(一)招生时间:6月9日--7月23日

1、招生简章发布 6月7日17:00

查看方式:幼儿园网站/宣传栏

幼儿园网址:https://xhyey.baoan.edu.cn

2、网上报名

(1)申报时间:6月9日--6月22日

(2)网上申报:“兴华幼儿园在线报名系统”小程序报名(二维码标识)

(3)申请步骤:符合招生条件的家长扫描二维码,按指示填写并提交

二维码.png

   3、查看审核结果  6月27日--6月30日

届时会有短信提醒家长登陆报名平台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家长请打印申报表

4、材料核验 7月1日

通过初审的家长,按申请表上规定的时间分批核验,按时携带打印的申请表和学位申请材料原件到幼儿园现场审核,资料不齐的不接受审核,过期不来的视作自动放弃。

5、录取名单公布 7月16日17:00

(招生平台、幼儿园网站和幼儿园布告栏同时公布)

6、新生注册 7月18日

录取幼儿家长根据安排分批来园注册(已被录取的孩子逾期不来注册的,视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二)材料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明和预防接种证明;

2.持有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家长须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儿童所在家庭住址应在兴华幼儿园总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证明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自购房:

(1)宝安区国土局出具的真实有效的监护人房产证;

(2)已购房但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交在国土局打印的不动产证明;

(3)已购房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或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或小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

产权登记人须是幼儿直系亲属(父亲、母亲、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且所占份额需≥51%。如产权登记人是幼儿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之一,需提供幼儿父母无房产证明,并提供该幼儿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上或通过公安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幼儿父母结婚证、儿童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开具无房产证明全市有12个打印点,其中2个在宝安,分别是:宝安区九区广场大厦(宝民一路)7楼;宝安区西乡流塘路288号(宝安日报对面)。免费咨询电话:96508888。打印家庭无房证明,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未成年子女身份证。

4.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烈士、现役军人、消防救援、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的适龄子女实行教育优待政策,报名时需持有相关政策证明材料。

5.享受优惠政策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园按执行《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业务指南>的通知》(深组通﹝2013﹞10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提供相应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2)宝安区级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1份;(3)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证书复印件1份。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录取,学位类型分类如下:

第一类:宝安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二类:深圳其他区户籍、19区自购房

第三类:非深户籍、19区自购房

第四类:宝安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五类:深圳其他区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第六类:非深户籍、本社区自购房

录取原则说明:

1.按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学位类型依次录取,录满截止;

2.按类别优先的原则,同一类型中,以购房合同时间先后排序;

3.本社区内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原则上不予接收。

四、温馨提示

1.报名和验证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2.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验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验证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的,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3.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幼儿园

2023年5月31日

 

咨询电话:27756120-1038 张老师

27756120-1009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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